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定及山高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本公司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其股東發佈本公司日後的公司通訊(「公司通訊」)(定義見上市規則),並僅應股東要求向其寄發印刷本形式的公司通訊。
1. 發佈安排
1.1 公司通訊
本公司將在本公司網站( www.shneg.com.hk)及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上發佈公司通訊,作為本公司唯一發佈公司通訊的方法。
本公司將於公司通訊刊發日期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或郵寄方式(僅在股東沒有提供電子郵箱地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時)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網站版本的登載通知,該通知將同時提供英文和中文版本。
1.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股東個別地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定議見上巿規則)。如果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本公司將以印刷本形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連同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子郵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送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2. 向本公司提供股東電子郵箱地址
為了支援通過電子郵件進行電子通訊,本公司建議股東隨時向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發出書面通知,或發送電子郵件至1250-ecom@hk.tricorglobal.com 向本公司提供其電子郵箱地址。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箱地址。若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有效的電子郵箱地址,本公司將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如果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3. 索取企業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對於任何希望收取所有日後的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的股東,請填妥在公司網站(www.shneg.com.hk)下載的表格並發送至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1250-ecom@hk.tricorglobal.com 。 本公司將安排日後免費向該等股東發送印刷版本的公司通訊。
請注意,索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股東申請有效期為收到書面要求後起計一年內有效, 或被撤銷或取代(以較早者為準)。 一年期限屆滿後,股東應透過提交另一份書面要求表格以更新其請求。
如股東對發送公司通訊的安排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9時正至下午 5時正 的工作時間內致電 (852) 2980 1333與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絡。